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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行窃提醒遭威胁《 = 》小偷行窃提醒遭威胁怎么办

2024-09-08 7:26:37 赛事直播 老洋然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小偷行窃提醒遭威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小偷行窃提醒遭威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被催债公司发短信威胁了,可以报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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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警方提醒,市民如遇到短信、电话持续骚扰,应及时报案,维护自身的权益。

扩展资料

2017年6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司法解释施行,司法解释明确“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法定标准一半就可定罪,同类情形从重处罚,体现了打击此类犯罪源头,深查“内鬼”的决心。

依据司法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轨迹信息、通信内容、财产信息等高度敏感信息50条、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500条、其他信息5000条;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构成犯罪。同时明确,内部人员从重处罚。

恐吓罪的构成条件:

(1)本罪所侵害的法益是个人日常生活的安宁以及生活安全不受他人恐吓的自由。

(2)本罪的行为客体是单个的自然人。

(3)本罪的行为是恐吓,即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等事通知他人,使其产生畏惧。加害内容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等事项为限。

行为人只要客观上将加害内容通知他人即为已足,不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真有实现加害的意图。行为人所通知的恶害必须为行为人所能左右控制,而且在客观上,一般人均认为足以造成危害。

被催收公司上门催债、威胁恐吓,应该怎么办?

在我们国家,任何公民和组织的行为,都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如果违反了,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现在由于提倡金融创新,一些五花八门的金融平台,如雨后春笋应运而生。合法经营的、非法集资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放高利贷的等等。那么,这些互联网金融,对于借款人的欠款回收,就成了一大难题。放出去好说,资料审核和办理相关手续后,钱很快就可以到账,回收却要靠自觉。连银行放贷都有不少不良贷款,何况是民间融资!催收公司也是在这样一种大环境滋生出来。对于正常的催款,以礼相待,如果因意外损失了借款,应说明情况,请求延期。如果是高利贷或者是暴力催收,我劝你还是赶紧报案,否则不是无底洞,就会有性命之忧。

先了解清楚是什么借贷公司上门催收…如果借四大银行的就一定要还!不然被抓了…钱和利息也一样要还…还会坐牢……得不偿失……如果普通催收公司一概不理会!叫他们找借钱人去…不讲理…一定要马上报警处理……还可以在房屋出入处装监控…家人不能怕事……如果和催收的人一协商……麻烦事会更多!

能让别人采取到这些措施,证明你欠钱不还拖了都得一两个月!既然选择了借贷,就得承担还款的义务!如人身遇到威胁确实也是涉及违法,建议报警处理!最后劝楼主借钱还钱天经地义!借了就得还钱

首先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他也想还款。有时候借款人投资或者做生意亏损,也是没办法。逾期了,没钱还了,也想和出借方协商还款,他们不给机会,不还钱就爆通借款人的通讯录,挨个给亲朋好友发催收信息打电话,不停的骚扰。这时候借款人应该用法律保护自己,也可以投诉银监会,有暴力催收了,就一分不还了,他们爱咋地咋地。

信用卡逾期,收到法院警告函该怎么办?

虽然没有看到你所说的法院警告函长的是啥样子,但老午可以断定,它和所谓的FY起诉警告函、GA报案通知函是异曲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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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S寄发这类函件,其实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是对于一个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人造成心理压力还是蛮大的。

如果接到此类通知函,应该如何应对呢?

首先认真看一下通知函上的发函部门,就是看一下这东西到底是谁发的,绝大部分情况下发函的是银行外包的第三方催S,它只是利用人们对法律的敬畏心理进一步施加催S压力的一种手段。

大家都会有一种惯性思维,当看到带着gong、jian、fa特征的文书,就会自然而然地联想到违法FZ。其实这就是催s想要达到的效果。

大家如果仔细查看一下这些通知函就不难发现,虽然说是GA报an通知函、FY起s警告函,但信函上盖的印章跟GA和FY没有丝毫关系,而是XX银行或XX律所。

通常这些通知函里都会出现这样一段话:如果你在收到这个通知函后,务必在X天内还清所有的欠款,否则我们将会向XX机关报送报an材料云云。

所以当你收到此类通知函时,一定不要惊慌失措,也不用过分担心,它既不是起S书,也不是P决书,象征意义远远大于实际意义。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你在有能力还款的情况下,就尽量把信用卡的欠款还上,或积极和银行协商分期还款。这样就可以彻底避免催收给我们施加的各种意想不到的压力,实在没有还款能力的人,只能一边去承受这种压力,一边尽快找到早日上岸的途径。

  • 催收新套路,只是告诉你他们准备起诉,至于有没有被起诉,什么时间被起诉,就听天有命吧,反正都还不起,爱起诉就起诉好了,没什么大不了。

本人也和你一样正在经历同样的催收。2020直接被疫情击倒。失业,被迫创业,信用卡全部逾期,招商,广发,建行,中信,无一幸免,总额17万左右。上周接到一个广发员工的电话,告诉我工号0552,之后扯了一会闲蛋,基本判断我没有还款能力,第二天换了个第三方催收,上来就一顿叨叨,告诉我一堆所谓后果,要把起诉材料发给我,直接怼她“昨天你们广发的刚和我核对通信地址等信息,有材料要寄可以按核对地址寄给我,如果准备恐吓我吗,我有录音”,“不是恐吓,是告诉我后果并要让我告诉我家属后果”,直接问她通知到了没,通知到了就这样,直接挂机。前天老家的EMS打电话通知我有快递是广发银行发的,明确通知快递“退件,本人在福州的地址可以联系上”,昨天又打电话BB要起诉我,直接告诉他“按你们的流程走就行,在本人福州地址可以联系寄信,并经确认无误的前提下,故意寄到户籍地制造我拒收,属于恶意引导制造错误,本人已录音”,又和我BB要找我家人核对信息,直接警告他“老头身体不好,如你们一定要找老头,出现任何意外后果由你们承担,即使你们是和国家主席一起去找的出线任何意外也要你们承担 更不要说只是村支书或派出所民警”。这两天消停了,也不打我电话了,坐等被起诉。反正都已经一无所有还背了几家的卡债,就算被起诉除了债务也没什么可执行的。

  • 其实,生活已经到现在这样伤痕累累了,即使再坏,也坏不到哪去了。活着,才有机会从头再来,其他什么都是过眼烟云。

信用卡逾期之后,若收到法院起诉警告函的话,那持卡人就一定要想办法赶紧把欠款给还清,不要再拖欠着不还。

不然的话,一旦银行向法院进行起诉,经法院判决后还不还款,法院是很有可能会将持卡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中的。而一旦成为了失信人,日常生活都会受到影响,像高消费、出行等等都会有限制。

大家还需要注意,对于那些情节严重的,比如信用卡恶意透支,涉及信用卡诈骗,那还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如果客户实在没钱还的话,也应该主动联系银行说明情况。若的确没有还款能力,不是恶意逾期,自己也表达了积极还款的意愿,银行是会酌情考虑,允许客户停息挂账或者延迟还款、分期偿还的。

当然,能按时还上就最好不要逾期,当发现自己无法按时还清时,应尽早申请分期。平时在刷信用卡时,也要注意避免盲目消费。

收到以后积极和法院银行协商,不用太害怕,信用卡逾期不用太害怕,一定要和银行积极协商,银行打电话一定要接,和银行指定完善的还款计划,毕竟银行只是想要钱,有的时候持卡人欠钱不给,又找不到,只能起诉,但是银行要是一直能找到你,你也积极还款,还款多少都是可以的,和银行说明你的真实情况就可以,但是千万别失联,失联就容易起诉你,你只要向银行证明你是想还钱的,只是没有,有了肯定还钱,有一个积极的态度,银行一般不会起诉,发函的,毕竟你一天没还完钱,他每天都是赚你利息的,银行希望你一直还不完,天天还,银行就能一直赚钱了,而且银行也不怕你还钱,如果数额巨大,是可以起诉你,拍卖你名下财产的,所以银行从来不怕你真的不还钱。

遭人威胁恐吓可不可以先报警?

恐吓不构成犯罪,但这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可以报警。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情节恶劣的已达到刑事处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扩展资料:

恐吓罪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所侵害的法益是个人日常生活的安宁以及生活安全不受他人恐吓的自由。

(2)本罪的行为客体是单个的自然人。

(3)本罪的行为是恐吓,即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等事通知他人,使其产生畏惧。加害内容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等事项为限。行为人只要客观上将加害内容通知他人即为已足,不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真有实现加害的意图。

行为人所通知的恶害必须为行为人所能左右控制,而且在客观上,一般人均认为足以造成危害。恐吓行为必须以直接或确定的间接方式,不包括不确定的间接方式。

所谓确定的间接,是指行为人虽不直接恐吓被害人,但将恐吓事实告知特定人,并明示其通知被害人。所谓不确定的间接则指行为人只对不特定的人扬言恐吓事实,并未明示任何人将恐吓事实转告被害人。

(4)行为人的恐吓行为,一旦完成,能使被害人心生畏惧,即可构成本罪,而无需行为人所恐吓的事项成为事实。

参考资料来源:

小偷入室偷窃,被主人控制并报警,而小偷心脏病发死了,小偷家属索赔80万,怎么看?

小偷非法入室偷窃,被主人控制后犯心脏病死亡,要求赔偿80万,如果我没猜错,案件的简要经过应是这样的。

事件应发生在2019年的某一月份。前来广西打工的王某一家正在睡觉,妻子半夜起来上厕所时听到家中有动静,便叫醒了正在睡觉的王某,两人一同走出卧室,看见一人正在客厅里翻东西,并大声怒斥小偷在干什么?小偷转身就跑,不料脚底一滑摔倒在地,王某抓住机会冲上去制服了小偷。小偷不但不害怕,还一个劲的威胁主人,不放了他以后出来就会报复他。主人见状,死死的把小偷压在身下,并让妻子报警,就这样一直压到警察到来。等警察到来正准备询问小偷时,发现其在王某的重压下,气息己变得很微弱,送到医院后便气绝身亡。最终法院判定死者受到长时间挤压而导致该男子心脏病发作死亡。因此判决王某赔付死者家属各类损失合计80万,至于后期王某是否履行了法院判决尚不得知。让笔者不理解的是以下几个问题:

1、主人制服小偷,是正当防卫,用身体压住小偷是制止其激烈反抗,并未采取其他过激行为,应不属于防卫过当;

2、小偷患有心脏病,则主人并不知晓,就算是过失致人死亡,也应减轻处罚;

3、小偷的行为是地道的违法犯罪行为,且死在主人家中,那么这个判定标准就存在问题;

4、参照前不久发生的丽江退伍女兵反杀案和一年前的龙哥反杀案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照此案,王某岂不是更冤枉;

5、在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中间的认定为何老是模糊不清,以致于路见不平,不敢拔刀相助,造成人间冷漠,人人自卫的这种局面,究竟是何原因,使人深思。

笔者旗帜鲜明的认为,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和附带民事责任,如果需要赔偿,也是处于人道主义补尝,而不能叫做赔偿,更不能蹲监狱。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后,属于正当防卫。

《侵权责任法》第30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正当防卫人应该承担适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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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小偷行窃提醒遭威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小偷行窃提醒遭威胁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